近日,经社会推荐和专家提名,中院知产庭审理的原告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张增见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全国诸多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0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该案是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直接判令停止实施侵害他人外观设计在先权利的创新性案件。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着力强化民事诉讼在民行交叉纠纷解决中的引导作用,在先权利人以被告取得并行使外观设计权损害其合法在先权利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被告侵权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直接判令被告停止实施被诉外观设计。该案按照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等原则作出判决,及时制止了以专利有效性掩盖侵权实质的行为,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中院知产庭始终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努力将类型新颖、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成在全社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今后,知产庭将继续坚持精品化审判思路,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打造胶东半岛创新保护高地。
近日,经社会推荐和专家提名,中院知产庭审理的原告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张增见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全国诸多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0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该案是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直接判令停止实施侵害他人外观设计在先权利的创新性案件。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着力强化民事诉讼在民行交叉纠纷解决中的引导作用,在先权利人以被告取得并行使外观设计权损害其合法在先权利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被告侵权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直接判令被告停止实施被诉外观设计。该案按照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等原则作出判决,及时制止了以专利有效性掩盖侵权实质的行为,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中院知产庭始终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努力将类型新颖、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成在全社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今后,知产庭将继续坚持精品化审判思路,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打造胶东半岛创新保护高地。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近日,经社会推荐和专家提名,中院知产庭审理的原告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张增见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全国诸多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0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该案是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直接判令停止实施侵害他人外观设计在先权利的创新性案件。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着力强化民事诉讼在民行交叉纠纷解决中的引导作用,在先权利人以被告取得并行使外观设计权损害其合法在先权利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被告侵权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直接判令被告停止实施被诉外观设计。该案按照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等原则作出判决,及时制止了以专利有效性掩盖侵权实质的行为,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中院知产庭始终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努力将类型新颖、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成在全社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今后,知产庭将继续坚持精品化审判思路,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打造胶东半岛创新保护高地。
近日,经社会推荐和专家提名,中院知产庭审理的原告喜力酿酒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喜力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张增见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全国诸多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0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该案是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直接判令停止实施侵害他人外观设计在先权利的创新性案件。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着力强化民事诉讼在民行交叉纠纷解决中的引导作用,在先权利人以被告取得并行使外观设计权损害其合法在先权利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被告侵权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直接判令被告停止实施被诉外观设计。该案按照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等原则作出判决,及时制止了以专利有效性掩盖侵权实质的行为,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中院知产庭始终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努力将类型新颖、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成在全社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今后,知产庭将继续坚持精品化审判思路,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打造胶东半岛创新保护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