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青岛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中院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该和解中心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和解工作,并于近日成功和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的首起行政争议。
原告崔某因不服被告市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转入和解中心进行审前和解。经过办案法官与和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回本案起诉,该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
该案的圆满办结,为和解中心更好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积累了经验,和解中心将成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2018年12月26日,青岛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中院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该和解中心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和解工作,并于近日成功和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的首起行政争议。
原告崔某因不服被告市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转入和解中心进行审前和解。经过办案法官与和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回本案起诉,该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
该案的圆满办结,为和解中心更好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积累了经验,和解中心将成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2018年12月26日,青岛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中院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该和解中心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和解工作,并于近日成功和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的首起行政争议。
原告崔某因不服被告市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转入和解中心进行审前和解。经过办案法官与和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回本案起诉,该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
该案的圆满办结,为和解中心更好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积累了经验,和解中心将成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2018年12月26日,青岛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中院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该和解中心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和解工作,并于近日成功和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的首起行政争议。
原告崔某因不服被告市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转入和解中心进行审前和解。经过办案法官与和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回本案起诉,该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
该案的圆满办结,为和解中心更好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积累了经验,和解中心将成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