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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 作者:曹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 月21日在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孔令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0八年法院工作情况

  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部署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工作报告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一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95件,审(执)结425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0.87%和17%,结案率为103.78%。

  1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2008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1件387人,比上一年下降1.6%。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有机结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3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31.8%。加大对大要案的审理力度,依法审理了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如被告人刘学良与他人交叉结伙,先后在牡丹区、定陶县、曹县等11处乡镇、办事处的31个村庄作案35次,盗窃牛羊价值17 7300余元,我们依法判处刘学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进一步审理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审结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38件。依法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保护企业的自主创新。如周继龙、尹传祥、刘进等三人将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RT培司生产新工艺、沉降分离器图纸等技术信息披露给江苏东台一家公司,造成圣奥公司巨额损失。我们组织骨干力量依法审理,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三年六个月。在坚持从“严”的同时,积极引入刑事和解机制,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且能积极挽回和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的,该从轻处罚的依法从轻处罚。64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办案人员的释理说法,耐心调解,民事赔偿均达成了协议并及时履行,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我们还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往年判处缓刑的103名人员进行了走访,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条,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宣判,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曹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坚持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8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905件,同比上升3.1%其中,婚约财产、离婚、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1875件,合同纠纷案件880工作中,一是结合《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与实施,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新《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把握好保护当事人诉权和司法便民、利民方面的立法精神,顺利完成了新旧《民诉法》的衔接与过渡。二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贯穿于庭前、庭审和送达宣判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的手段,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把耐心、诚心、真心渗透在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三是稳妥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依法审理曹县生源油脂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9件,促进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3、坚持监督保护并重的工作方针,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保护,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6件,同比上升1.1%。其中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14件,占6.8%;原告主动撤诉和行政机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20件,占58.3%。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妥善协调处理了一批土地、房产等行政纠纷案件。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121件。根据县水务局申请,依法拆除了洙赵新河桃源段、韩集段的4栋违法建筑,确保了汛期安全;根据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集中拆除了8座违法窑场,依法保护了耕地;根据县计生局申请,依法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5件,较好地实现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统一。 

  4、坚持用足用活法定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始终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和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强化执行合议、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和执行责任制,构建内外联合、社会联动的执行新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灵活运用财产申报、媒体曝光、悬赏举报等执行方法,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先后将30名被执行人在县电视台曝光,依法6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充分发挥说理释法、思想疏导的作用,消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和解执行率大幅度提高。2008年,共执行各类案件1020件,同比提高16.6%,其中清理执行往年积案25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5、坚持事要解决的要求,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对重点信访案件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审委会委员轮流接访、参与“五长接访”等措施,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和“信访问责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来信来访109件(人)次,同比下降22%。紧紧依靠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中级法院的支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将说理释法、解决问题和有效稳控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使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取得突出成效,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起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化解结服,涉诉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控制。

  二、推进司法管理创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保障司法权公正高效行使。始终视审判质量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加大审判管理力度。落实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办法》,健全了业务庭、审判监督庭两级评查网络,推行了逐案评查制度。2008年,共评查各类卷宗2234件,优秀率为97%。落实了二审发回改判分析制度,对上级法院改判及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确定责任,严格追究。完善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指标的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对案件发回改判率、申诉率、调解率和结案周期等25项指标的量化考核,有效促进了司法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程序法,认真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及配套考评办法,依托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对办案各个环节的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对被告人认罪、控辩双方无异议的刑事案件,简化庭审环节;适用简易程序速裁民商事案件,缩短了办案周期。在院内审限期内结案的占全部案件96%

  ——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裁判公正。围绕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重新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了《法官干警业绩考评办法》、《行政管理工作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做到规范统一,运转协调,高效透明。完善了《办案能手考评标准》等,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和“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竞赛活动,从而使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呈现出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息诉罢访率上升,案件申诉率和新收执行案件数下降,办案期限缩短的“两升两降一缩短”良好态势。

  ——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增强司法透明度重新明确了诉讼文书的格式标准,实行了裁判文书对内、对外公开制度,对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领导签发,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2008年,在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抽查评比中,我院刑事类获第二名、执行类获第三名。在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我院参评裁判文书一份获一等奖,一份获三等奖。

  三、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民生为重,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惩处严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审理好土地、宅基地、涉农药、化肥、种子等纠纷案件,保障生产资料的正常使用,促进农业发展;依法审理好民间借贷纠纷,理顺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维护民间正常的经济往来;依法审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08年,公正高效审理涉农案件100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与农村发展。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庭前讲解法律知识,庭后教育的方式,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判处未成年人31人,依法适用缓刑28人,预防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依法审理抚养案件34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诉讼指导,实行诉讼风险告知,扎实推进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全面建立起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为主体的大立案格局;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了电子签章,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4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象范围,对赡养纠纷一律先立案,再由法庭代办诉讼费减免手续,执行案件一律不预收执行费用,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6件次,减、缓、免交诉讼费16.4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以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为重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

  一是把握方向,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2008春节过后,我们集中时间开展了以“学准则、学办法、学法律、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为主要内容“三学三整顿”教育活动,从思想深处查根源,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统一执法思想和司法理念,增强了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增强能力,突出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我院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年初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重点,按月检查验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院领导带头审案、人人开观摩庭,接受评议,提高了法官的庭审能力。组织开展了“读一本书、写一篇文章、开一个观摩庭、制作一份精品文书”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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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次法院系统学术论文征文活动中,我院1篇论文获三等奖;在省法院组织的“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讨活动中,1篇论文获二等奖,3篇论文在“菏泽论坛”等市级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在全市法院执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我院参评案件1件获一等奖、1件获二等奖。

  三是塑造形象,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着力建设“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不愿为”的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完善坚持廉政谈话,做到谈话提醒经常化,对重点人物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个别提醒;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做到案件回访经常化,对已结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抽查回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司法权权廉洁运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2006年以来,全体干警积极投身于脱贫致富“3211”工程,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先后向帮扶对象捐款捐物12万余元;2008年,派出30名干警参加了全市“万名干部下乡”活动,其中1名同志工作出色,被评为菏泽市优秀党员;“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干警以特殊党费等形式3次向灾区群众捐款66000元。

  五、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我们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重要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重大案件,主动及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汇报。始终遵循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宪法原则,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去年5月份,就换届以来的全面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结合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高度重视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发布法院重要工作和大要案的审理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继2007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之后,2008年,我院被省法院先后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法院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位居第一,被市中级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法官宗旨意识不强,对当事人存在“冷、横、硬、烦”现象;三是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案件处理结果还不能全部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法院人员断层现象比较突出,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九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0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司法职能,为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队伍素质新提升。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活动深入开展、有利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正确处理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关系,在深化理论武装、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狠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与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相结合,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和依法调判相结合,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维护和协调相统一,积极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以正在开展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打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

  (三)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审判管理实现新突破。我们继续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管理效能。严格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严格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特别是加强案件的初查和对二审发回改判案件的重点评查。严格审判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简易程序适用率、发回改判率等重点指标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指标平衡发展,切实打造出一批铁案、精品案、和谐案。

  (四)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司法为民水平新提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推行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方便群众诉讼、保障群众诉权和服务民生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衔接,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建立。狠抓诉讼调解、注重案件回访、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重视对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实现法院工作新跨越。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大人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统一起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司法公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继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增加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希望与挑战并存,责任与信心同在,我们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曹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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